第2章
被親哥推下樓那天,沒人知道我身家千億
著搖了搖頭。
"就是"后面是什么,在場所有人都聽懂了。
就是太土了。
我端著橙汁沒開口。
不是因為忍。
是因為這種程度的眼神,連季爺一個眼刀的十分之一都不到。不值得回嘴。
最難熬的是吃飯。
西餐。
刀叉我會用——季爺教過我的東西,遠比這些人以為的多。
但我故意沒用對。
我想看看,在我不夠"體面"的時候,這個家的人什么反應。
果然。
沈昭坐對面,看我叉牛排的姿勢,皺了兩次眉。
第三次的時候,刀叉往桌上一擱。
"三弟,能不能別這樣拿叉子?丟人。"
全桌安靜。
我媽嘴唇動了一下,最后低頭夾了口菜。
沈遠之淡淡開口:"昭昭,淮弟剛回來,慢慢學。"
語氣是平的。不是在護我,是在維護飯桌上的體面。
我放下刀叉,笑了一下。
"二哥說得對,我在山里十八年,確實沒見過這陣仗。"
幾個親戚交換了個眼神。
那種"果然如此"的眼神。
我不在意。
我在意的是另一件事。
飯局散后,我路過方瑤住過的房間。門沒鎖,東西搬走了大半。
床頭柜抽屜最底層壓著一個信封。
里面一張照片。
一個男孩坐在稻田邊上,光著腳,臉臟兮兮的,笑得很燦爛。
照片背面,有人用鉛筆寫了一行字——
"云省寧縣三合村,疑似沈家三子。2016年。"
2016年。
方瑤十五歲。
我十五歲。
照片上的人,是我。
她早就知道我在哪。
我把照片揣進口袋,合上抽屜。
回到房間,把照片攤在膝蓋上看了很久。
如果她那年把這張照片交給沈家,我十五歲就能回來。
不用再在山里待八年。
不用季爺七十三歲高齡冒著大雪給我找退燒藥。
不用每一個除夕夜對著滿山的雪問自己:我是誰?我家在哪?為什么沒有人來找我?
手機響了。
季爺的號碼。
"淮兒,那邊怎么樣?"
我看著窗外沈家花園里的燈火。
"挺好的,季爺。挺熱鬧的。"
電話那頭沉默了兩秒。
季爺太了解我了。我說"挺好的"時候,從來都不好。
"北辰那邊你隨時可以回來。你是北辰的少主,不是誰家的——"
"季爺,"我打斷他,"再給我點時間。"
"……好。"
掛了電話,我把手機翻過去扣在桌上。
還不到時候。
我想確認一件事——
這個家,到底值不值得我留。
---
第三章
答案來得比我想的快。
第七天,沈遠之接了個電話,掛了之后臉色鐵青。
瑞鑫的三億訂單,黃了。
不是縮減,不是延期。直接取消合作。
原因簡單——瑞鑫的對接人只跟方瑤打過交道,方瑤一走,人家不認新人。
緊接著第二筆。第三筆。
一周之內,沈氏集團丟了將近五個億的合同。
飯桌上,氣氛變了。
沈維鈞吃飯不再問我山里的事了。他看我的眼神多了一層東西。
不是嫌棄。比嫌棄更扎人。
是計算。
他在算,我回來這件事——值不值。
第十天。
沈遠之把方瑤接回了公司。
"臨時的,"他在飯桌上說,"讓她幫忙過渡一下客戶關系。"
我媽夾菜的手頓了一下,沒吭聲。
沈昭倒是直接:"早該叫她回來了,丟五個億,夠肉疼的。"
我扒著碗里的飯,頭沒抬。
第十二天。
沈遠之帶我去了趟公司。"讓你熟悉熟悉,以后你也是沈家人。"
他說這話的語氣——是施舍。
走進沈氏大樓,保安、前臺、秘書,所有人的眼神一模一樣。
好奇帶一點不屑。
"原來這就是那個山里來的三少爺"——評估的目光。
我不在乎這些。
我在乎的是——三十二樓,一間單獨的辦公室,門牌寫著"商務總監——方瑤"。
她看到我,站起來。
笑了。
不熱情也不冷淡,拿捏得分毫不差,帶著一絲"我不怪你"的寬容。
"淮哥,來參觀啊?"
她叫我淮哥。
一個被趕走又被請回來的人,叫我——那個讓她被趕走的原因——"淮哥"。
"方瑤,這里你很熟?"
她歪了歪頭:"畢竟待了十八年嘛。難免有點感情。"
重音落在"十八年"上。
在提醒我——你缺席的
"就是"后面是什么,在場所有人都聽懂了。
就是太土了。
我端著橙汁沒開口。
不是因為忍。
是因為這種程度的眼神,連季爺一個眼刀的十分之一都不到。不值得回嘴。
最難熬的是吃飯。
西餐。
刀叉我會用——季爺教過我的東西,遠比這些人以為的多。
但我故意沒用對。
我想看看,在我不夠"體面"的時候,這個家的人什么反應。
果然。
沈昭坐對面,看我叉牛排的姿勢,皺了兩次眉。
第三次的時候,刀叉往桌上一擱。
"三弟,能不能別這樣拿叉子?丟人。"
全桌安靜。
我媽嘴唇動了一下,最后低頭夾了口菜。
沈遠之淡淡開口:"昭昭,淮弟剛回來,慢慢學。"
語氣是平的。不是在護我,是在維護飯桌上的體面。
我放下刀叉,笑了一下。
"二哥說得對,我在山里十八年,確實沒見過這陣仗。"
幾個親戚交換了個眼神。
那種"果然如此"的眼神。
我不在意。
我在意的是另一件事。
飯局散后,我路過方瑤住過的房間。門沒鎖,東西搬走了大半。
床頭柜抽屜最底層壓著一個信封。
里面一張照片。
一個男孩坐在稻田邊上,光著腳,臉臟兮兮的,笑得很燦爛。
照片背面,有人用鉛筆寫了一行字——
"云省寧縣三合村,疑似沈家三子。2016年。"
2016年。
方瑤十五歲。
我十五歲。
照片上的人,是我。
她早就知道我在哪。
我把照片揣進口袋,合上抽屜。
回到房間,把照片攤在膝蓋上看了很久。
如果她那年把這張照片交給沈家,我十五歲就能回來。
不用再在山里待八年。
不用季爺七十三歲高齡冒著大雪給我找退燒藥。
不用每一個除夕夜對著滿山的雪問自己:我是誰?我家在哪?為什么沒有人來找我?
手機響了。
季爺的號碼。
"淮兒,那邊怎么樣?"
我看著窗外沈家花園里的燈火。
"挺好的,季爺。挺熱鬧的。"
電話那頭沉默了兩秒。
季爺太了解我了。我說"挺好的"時候,從來都不好。
"北辰那邊你隨時可以回來。你是北辰的少主,不是誰家的——"
"季爺,"我打斷他,"再給我點時間。"
"……好。"
掛了電話,我把手機翻過去扣在桌上。
還不到時候。
我想確認一件事——
這個家,到底值不值得我留。
---
第三章
答案來得比我想的快。
第七天,沈遠之接了個電話,掛了之后臉色鐵青。
瑞鑫的三億訂單,黃了。
不是縮減,不是延期。直接取消合作。
原因簡單——瑞鑫的對接人只跟方瑤打過交道,方瑤一走,人家不認新人。
緊接著第二筆。第三筆。
一周之內,沈氏集團丟了將近五個億的合同。
飯桌上,氣氛變了。
沈維鈞吃飯不再問我山里的事了。他看我的眼神多了一層東西。
不是嫌棄。比嫌棄更扎人。
是計算。
他在算,我回來這件事——值不值。
第十天。
沈遠之把方瑤接回了公司。
"臨時的,"他在飯桌上說,"讓她幫忙過渡一下客戶關系。"
我媽夾菜的手頓了一下,沒吭聲。
沈昭倒是直接:"早該叫她回來了,丟五個億,夠肉疼的。"
我扒著碗里的飯,頭沒抬。
第十二天。
沈遠之帶我去了趟公司。"讓你熟悉熟悉,以后你也是沈家人。"
他說這話的語氣——是施舍。
走進沈氏大樓,保安、前臺、秘書,所有人的眼神一模一樣。
好奇帶一點不屑。
"原來這就是那個山里來的三少爺"——評估的目光。
我不在乎這些。
我在乎的是——三十二樓,一間單獨的辦公室,門牌寫著"商務總監——方瑤"。
她看到我,站起來。
笑了。
不熱情也不冷淡,拿捏得分毫不差,帶著一絲"我不怪你"的寬容。
"淮哥,來參觀啊?"
她叫我淮哥。
一個被趕走又被請回來的人,叫我——那個讓她被趕走的原因——"淮哥"。
"方瑤,這里你很熟?"
她歪了歪頭:"畢竟待了十八年嘛。難免有點感情。"
重音落在"十八年"上。
在提醒我——你缺席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