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
我老公的手機里有一個相冊叫寶貝里面的孩子不是我們的
"今天練得怎么樣?"我問他。聲音跟平時一樣。
"還行,練了背和二頭。"
他走進浴室洗澡。我聽到水聲嘩嘩地響,松了一口氣。
還好他沒看出我的異常。
第三章 調查
那天晚上我沒有和陳嶼攤牌。
因為我是一個律師。不是那種打離婚官司的律師,是做企業法務的。但職業習慣是一樣的——情緒化解決不了任何問題,證據才能。
我需要更多證據。
首先是確認那個孩子的居住地址。
我從照片里找到了一些線索。
有一張照片的**是一個小區門口,門口有一塊景觀石,上面刻著小區名字——翠湖花園。字體是金色的,拍照的人站在稍遠的地方,但字跡依稀可辨。
我查了一下,這個小區在城南開發區,離我們家開車四十分鐘。是個中檔小區,房價不高,但環境還不錯,綠化率挺高。
有一張照片是一個女人的背影。穿著睡衣,抱著孩子在陽臺上看風景。陽臺外面能看到一棟紅色外墻的寫字樓,樓頂寫著"金鼎大廈"四個大字。
我查了地圖,翠湖花園東南方向大約一公里處確實有一棟金鼎大廈。
住址基本確認了。
其次是確認那個女人是誰。
照片里女人很少露臉,大多是背影或者側臉。但有一張照片她側著臉在給孩子喂飯,能看清大半張臉。年紀大概三十歲左右,長發披肩,長相普通但收拾得干凈利索。
我在陳嶼的微信通訊錄里翻了很久。他的通訊錄里有幾百個人,一個一個看太慢了。但我注意到了一個細節——他的通訊錄里有一個人,備注名只有一個字母:"L"。
頭像是一張風景照,朋友圈設置了三天可見。
為什么其他人都是名字或者公司加名字,只有她是一個字母?
我在舊手機上打開了"L"的朋友圈。三天可見的設置只是針對陌生人的,我在陳嶼的賬號里是能看到完整朋友圈的。
"L"的朋友圈里有很多孩子的照片。日常生活的、過生日吃蛋糕的、在公園玩滑梯的、過年穿新衣服的。
有一條過年發的朋友圈,孩子穿著紅色唐裝,**是翠湖花園小區的花園。配文是:"寶貝的第三個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