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章
杜衡梳
但五臟俱全。我獨自住了整整兩年。
前半年我幾乎每晚做噩夢。夢見父親被押上刑場,夢見那些被帶走的仆人,夢見杏兒最后看我的那個眼神。后來夢少了,不是因為忘了,是因為麻木了。
周明遠每個月來看我三四次,每次都會帶些東西,有時一匣點心,有時一匹布料。他從不在晚上來,每次都是下午,坐一個時辰就走。我們之間保持著一種奇怪的客氣,像兩個搭伙過日子的陌生人,誰也不提那些真正要緊的事。
直到有一天,他帶來了一個人。
那人叫顧長寧,是周明遠的同窗,也是太傅的遠房侄子。他生得不算出眾,但眼睛很好看——一雙看誰都像在笑的眼睛。周明遠介紹我們認識時,顧長寧對我拱手行禮,嘴里喊“嫂子”。
我注意到他左手虎口有一道疤,從拇指根一直劃到手腕,像是被利器劃過。
這是舊稿里留過的一個細節。后來我改了設定,但這條疤留了下來。顧長寧和周明遠的關系很微妙:表面上是同窗,實際上顧長寧一直在暗查周太傅的事。
而這一切,是我后來才知道的。
回到十四歲那年秋天。
我在牢里答應周明遠,是因為別無選擇。一百一十三條人命,能活一個是一個。我不是圣人,我只想活下去——活下去才有機會替父親翻案,才有機會讓那些該死的人償命。
可我不知道的是,從踏出牢門那一刻起,我就已經落入了一張網。
周明遠要的不是什么布防圖副本。他救我只因為一件事——我長得像他死去的未婚妻。
這是我在他書房里無意中翻到一幅畫像時才明白的。
那幅畫像藏在一個紫檀木匣里。畫上的女子十五六歲,眉目與我有七分相似。落款是“明遠”,旁邊有一行小字:“愿我如星君如月,夜夜流光相皎潔。”
我把畫像放回原處,坐在書房地板上,渾身發冷。
我不是沈蘅。我是別人的替身。周明遠救我,不是出于善心,更不是出于正義——他只是找到了一個和亡故未婚妻相像的人,把她養在籠子里,每個月來看幾次,用這種方式**自己。
他從來不需要什么布防圖。他需要的只是一個活著的、會呼吸的、長得像“她”的人。
十五歲那年冬天,周明遠喝醉了酒,第一次碰了我。
他抱著我的時候,喊的是另一個名字:“芷蘭。”
芷蘭,不是沈蘅。
我睜著眼睛看著頭頂的帳子,沒有掙扎,沒有哭,連呼吸都沒亂。因為我知道,在這個人的地盤上,我沒有說不的資格。
那一夜之后,周明遠來得勤了。有時白天,有時深夜。他從不留宿,辦完事就走,走之前在桌上放一錠銀子——不是給我的,是給丫鬟們的封口費。
我不恨他。
不,我說謊了。我恨他。但我更恨自己——恨自己站不起來,恨自己連哭都要躲進被窩里,怕聲音傳出去被人聽見。
這樣的日子過了三年。
十七歲那年春天,兩件事。
第一件,周明遠要成親了。新娘是兵部尚書的女兒,門當戶對。他親自來告訴我這個消息時,我正坐在院子里繡花。他站在廊下,夕陽把他半個身子鍍成金色。他的表情很平靜,像是在說一件和自己無關的事。
“成親之后,我還是會來看你。”他說。
我放下繡繃,抬起頭:“周明遠,你讓我在這宅子里待了三年,給過我名分嗎?你要娶別人了,我還是那個‘遠房表妹’,你讓我以后怎么做人?”
他皺了皺眉,像沒想過這個問題。
“你不用擔心這些。”他說,“我會安排好。”
他所謂的“安排好”,就是在我脖子上套了一條更長的繩子。成親之后,他從郊外別院把我接到城里一處更隱蔽的院落,離太傅府只隔了兩條街。他來的次數確實沒少,但每一次都像做賊——半夜來,天不亮
前半年我幾乎每晚做噩夢。夢見父親被押上刑場,夢見那些被帶走的仆人,夢見杏兒最后看我的那個眼神。后來夢少了,不是因為忘了,是因為麻木了。
周明遠每個月來看我三四次,每次都會帶些東西,有時一匣點心,有時一匹布料。他從不在晚上來,每次都是下午,坐一個時辰就走。我們之間保持著一種奇怪的客氣,像兩個搭伙過日子的陌生人,誰也不提那些真正要緊的事。
直到有一天,他帶來了一個人。
那人叫顧長寧,是周明遠的同窗,也是太傅的遠房侄子。他生得不算出眾,但眼睛很好看——一雙看誰都像在笑的眼睛。周明遠介紹我們認識時,顧長寧對我拱手行禮,嘴里喊“嫂子”。
我注意到他左手虎口有一道疤,從拇指根一直劃到手腕,像是被利器劃過。
這是舊稿里留過的一個細節。后來我改了設定,但這條疤留了下來。顧長寧和周明遠的關系很微妙:表面上是同窗,實際上顧長寧一直在暗查周太傅的事。
而這一切,是我后來才知道的。
回到十四歲那年秋天。
我在牢里答應周明遠,是因為別無選擇。一百一十三條人命,能活一個是一個。我不是圣人,我只想活下去——活下去才有機會替父親翻案,才有機會讓那些該死的人償命。
可我不知道的是,從踏出牢門那一刻起,我就已經落入了一張網。
周明遠要的不是什么布防圖副本。他救我只因為一件事——我長得像他死去的未婚妻。
這是我在他書房里無意中翻到一幅畫像時才明白的。
那幅畫像藏在一個紫檀木匣里。畫上的女子十五六歲,眉目與我有七分相似。落款是“明遠”,旁邊有一行小字:“愿我如星君如月,夜夜流光相皎潔。”
我把畫像放回原處,坐在書房地板上,渾身發冷。
我不是沈蘅。我是別人的替身。周明遠救我,不是出于善心,更不是出于正義——他只是找到了一個和亡故未婚妻相像的人,把她養在籠子里,每個月來看幾次,用這種方式**自己。
他從來不需要什么布防圖。他需要的只是一個活著的、會呼吸的、長得像“她”的人。
十五歲那年冬天,周明遠喝醉了酒,第一次碰了我。
他抱著我的時候,喊的是另一個名字:“芷蘭。”
芷蘭,不是沈蘅。
我睜著眼睛看著頭頂的帳子,沒有掙扎,沒有哭,連呼吸都沒亂。因為我知道,在這個人的地盤上,我沒有說不的資格。
那一夜之后,周明遠來得勤了。有時白天,有時深夜。他從不留宿,辦完事就走,走之前在桌上放一錠銀子——不是給我的,是給丫鬟們的封口費。
我不恨他。
不,我說謊了。我恨他。但我更恨自己——恨自己站不起來,恨自己連哭都要躲進被窩里,怕聲音傳出去被人聽見。
這樣的日子過了三年。
十七歲那年春天,兩件事。
第一件,周明遠要成親了。新娘是兵部尚書的女兒,門當戶對。他親自來告訴我這個消息時,我正坐在院子里繡花。他站在廊下,夕陽把他半個身子鍍成金色。他的表情很平靜,像是在說一件和自己無關的事。
“成親之后,我還是會來看你。”他說。
我放下繡繃,抬起頭:“周明遠,你讓我在這宅子里待了三年,給過我名分嗎?你要娶別人了,我還是那個‘遠房表妹’,你讓我以后怎么做人?”
他皺了皺眉,像沒想過這個問題。
“你不用擔心這些。”他說,“我會安排好。”
他所謂的“安排好”,就是在我脖子上套了一條更長的繩子。成親之后,他從郊外別院把我接到城里一處更隱蔽的院落,離太傅府只隔了兩條街。他來的次數確實沒少,但每一次都像做賊——半夜來,天不亮